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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8月14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金罚决字〔2024〕22号)显示,因向客户线下推介理财产品时未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要求,向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向风评超过一年有效期的客户销售理财产品;营销推介理财产品时存在未“双录”问题;在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过程中误导投资者,导致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失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罚款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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